我有兩個朋友:小A是政府部門的非在編人員,每月工資3000到手,但是家里是福州的拆遷戶,手中剛剛分到5套房產;小B是福州當地明星企業的中層干部,年薪五六十萬,不是福州本地人,手中房產1套。
這兩個人,誰是“富人”?其實,我認為,富人很難有明確的標準,中國這么大,不同地方的標準不相同;大眾的資產結構不同,單純以存款的多少來判斷,同樣不合理。
01國內“中產階級”的標準。
2017年,官方對咱們國內居民收入進行分組,根據2016年全國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高收入組的年收入5.92萬元;中等收入組2.09萬元;而低收入組僅5529元,如果按照這個標準,人均年收入超過5.92萬元就是高收入人群,就都是“富人”了。
還有另一套標準,胡潤百富榜仍未,一線城市家庭收入30萬-150萬,新一線及其他城市家庭收入20萬150萬,這樣的家庭屬于“中產”,數據顯示,依據此套標準,2018年咱們的中產階級家庭超過3000萬戶,這些人都算是“富人”。
再說一個驚人的數據,前段時間,咱們國家有6億人群,每月收入1000元左右,如果參考這樣的數據,咱們定位“富人”的標準,又要下調了。人的眼睛都是往上看的,很多人不知道,其實自己現有的生活就已經是“富人生活”了。
02到底怎樣才算是“富人”?
說到這里,我覺得不能單純用個人存款定義富人,在我看來,富人應該具備以下特征:
第一,凡是不可持續的,都不值得羨慕。
家里有金山銀山就算是富人么?其實,與其家財萬貫,不如擁有一個會持續冒出金幣的杯子,賺多少錢不重要,能夠賺多久的錢最重要。
真正的“富人”,是擁有健康、有時間花錢的人;真正的“富人”,是在全家都不工作的情況下,仍能長時間維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人。
舉個例子,房東收房租、作家持續收取版權費、保險經紀持續收取保單抽成等等,這些都算是有持續收入,這些人我認為都是“富人”。
第二,窮人是“人賺錢”,富人是“錢賺錢”。
家庭收入結構才是決定一個家庭是窮還是富的關鍵因素。
大部分家庭工資性收入是家庭的主要收入來源,簡單來說,就是工作就有錢,不工作就斷了糧,如此,很多人淪為工作的機器,生活幸福感并不高。
相反,富人會努力改變自己的收入結構,極力增加“睡后收入”,也就是你睡覺的時候,都能自動產生的收入。例如利息收入、理財收入、房租收入等等。
如果能把“睡后收入”變成家庭收入的主要來源,那么你就真正擁有了財富。
第三,富人懂得資產配置。
學會如何打理自己的資產是晉升“富人”的關鍵:
一方面,我們要像打理公司資產一樣,管理自己的收入與開支。人的欲望是無窮的,放任欲望,再多的收入也經不住消耗,看看那些彩票中獎人的下場,就能知道。
另一方面,我們要科學的資產配置,根據標準普爾象限圖,資產中預留10%用于日常開銷;20%用于配置保險,預防黑天鵝;30%用于配置權益類資產,推動資產升值;40%用于購買價格穩健的資產,如房產、理財等。
既要控制支出,也要保障收入,搭建好“資產組合”,才能穩穩當當成為“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