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會遇到“存折到期后究竟是取出來重新存”還是“在存款初期就設置自動轉存”的問題。大家糾結于這一問題的關鍵在于到底“重新存”能獲得更高的利息回報還是“轉存”能獲得更高的利息回報,哪種方式能鎖定高利率、能獲得高利息回報當然就選擇哪種。
事實上兩種方式究竟哪種能獲得更高的利息回報,或者說哪種方式更適合儲戶其實要根據利率走向、存款協議來定,不同的情況下選擇也是不同的。
第一,銀行定期存款自動轉存是怎么算的?是否應該“取了再存”?
1.初期辦理銀行定存的時候,無論央行基準利率如何變化,當期實際執行利率是不變的,銀行會嚴格執行存款初期的實際執行利率,不隨央行基準利率的漲跌而漲跌。
2.一個存款周期到期之后,假設存款初期選擇了自動轉存,那么前一個周期的利息收益加上本金累計轉為下一個周期的存款本金,即續存本金=原始本金+上個周期的利息。
3.轉存后的第二個存款周期同第一個周期一樣,之前是3年,新的周期還是3年;之前是1年,新的周期還是一年。
綜上三點,第一個周期內的利率是不變的、轉存本金是上個周期的本息和、轉存期限與第一個存款周期一樣,這三點是確定的,唯一的不確定性因素就是“轉存利率”。
目前各家銀行在轉存利率上有兩種設置方式,對應的利息收益也大相徑庭:
第一種方式是轉存利率執行轉存日央行的基準利率:
舉個例子講,假設2015年存款10萬,周期3年,當時央行基準利率是3年期2.75%,商業銀行上浮后實際執行利率3.85%;
2018年到期后自動轉存,央行基準利率維持2.75%不變,那么轉存執行利率就是2.75%,比第一個存款周期的利率低了1.1%,利息收益也會相應減少。
第二種方式是轉存利率執行轉存日商業銀行的實際執行利率:
這種方式對于儲戶來說相對要公平的多,同樣是上文的例子,假設2018年到期后該商業銀行的實際執行利率還是3.85%,那么依然按照3.85%的利率轉存;
同理,轉存日商業銀行的實際執行利率漲到了4%或者下跌到了3.5%,那么轉存后實際執行利率就是4%或者3.5%。
這種方式是轉存利率跟著商業銀行實際執行利率走,銀行和儲戶都不吃虧。
目前市場上不同銀行在轉存利率的確定上既有按照第一種方式執行的,也有按照第二種方式執行的,所以大家在存款初期設置自動轉存與否的時候一定要問清楚銀行到底按照哪種方式執行轉存利率。一旦執行央行基準利率,那么一定不要設置轉存,或者到期后重新取出來再存一次,這樣便可以享受銀行上浮后的利率。
第二,個人更偏向于“取了再存”,因為還能獲得以下“好處”:
通過上文的分析我們已經明白是否應該“取了再存”的關鍵在于銀行是如何設置轉存利率的,假設按照轉存日的實際執行利率計息,那么完全不必“取了再存”,直接轉存并不會造成利率上的損失。
但在辦理存取款業務的時候,基于以下幾點的考量,無論轉存利率如何規定,我們建議大家“取了再存”更為合適:
一方面:“取了再存”可以獲得銀行的存款禮品;
銀行間攬儲競爭是很激烈的,倘若到期后取出來,因為出于攬儲的需要,只要你再把錢存在這家銀行,那么銀行會贈送一些糧米油鹽、抽紙等小禮品作為回報。
而自動轉存是無需本人去銀行辦理的,大概率上就無法獲得這些存款禮品。
另一方面:“取了再存”可以“貨比三家”,哪家銀行給的利率高就存到哪家;
銀行間存款利率是不斷浮動的,有時候A給的利率高,有時候B給的利率高。儲戶將錢存到銀行無非是為了獲得更高的利息回報,到期后“取了再存”可以貨比三家,哪家銀行給的利率高就存到哪家。
而轉存是在固定銀行間進行的,你并不能將錢自動轉存到其他銀行,也就失去了對比利率的權利。
除了以上兩點外,“取了再存”的優勢還在于根據當下和未來對大額資金的預期支出合理的選擇存款期限,因為自動轉存的期限是與上一期的存款期限是一樣的,很多時候轉存時該期限已經不符合儲戶的資金支配的需要,一旦提前支取只能按照活期利率執行,利息收益低了很多。
結語:
綜上所述,分別給出兩個建議:
1.轉存利率執行基準利率的,務必“取了再存”,這樣才能享受到上浮后的高利率;
2.即便轉存利率執行轉存日當天上浮后的利率,出于獲贈禮品、不同銀行間利率對比、平衡存款周期與利率之間關系的需要,還是建議大家“取了再存”更為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