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員工忽悠老百姓,把存款變保單造成損失,銀行應不應該賠償,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保險主要由保險公司承保,銀行只是代理銷售機構,而且給的定期存款憑證和保險憑證是有區別的。

自從銀行能夠代理銷售保險產品后,以前發生的糾紛比較多,主要是老年人識別能力有限,不明緣由購買了保險產品后當做是銀行定期存款,也不排除保險業務員和銀行工作人員把保險產品的條款沒有給客戶表達清楚的情況。
首先,可以肯定的說保險產品是沒有風險的,保險產品的不同繳費方式也有所不同,到期后產品兌付方式也不相同。期交保險繳費時間長,躉交保險一次性繳清保險保障時間長。保險未到期取款是要繳手續費的,如果客戶投保時間短提前支取就會出現損失本金的情況。
期次目前銀行所銷售的保險產品,是有年齡限制的,超過了一定的年齡限制,通過銀行渠道不能購買保險產品了,而且銀行也不允許保險公司人員駐網點銷售保險產品了。
目前銀行工作人員銷售保險產品時實行"雙錄",即對購買的客戶進行產品介紹,并把這個過程錄音錄像來備查。
如果客戶認為員工忽悠將定期存款買成保險,可以查看雙錄資料,如果是銀行的過失,全額賠償損失。如果是客戶的原因,銀行不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