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
中行外匯留學貸款擔保如何辦理?
理財序回答:
外匯留學貸款擔保:
1、抵押方式:外匯留學貸款可接受的抵押物包括:住宅及商業用房(商業用房包含商鋪)。暫不接受辦公用房、標準廠房、土地使用權等作為抵押物。以抵押擔保申請外匯留學貸款,經辦行應與押品所有權人簽訂抵押合同,并辦理相關手續。
(1)以住宅或商鋪作為抵押物的,抵押率參照中國銀行現行個人抵(質)押循環貸款業務相關規定執行,詳詢當地中行網點;
(2)以商業用房進行抵押的,經辦行可要求借款人辦理抵押物保險,保險期限不得短于貸款期限,經辦行應為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條款不得損害經辦行的權益,保險所需一切費用由借款人承擔。在貸款未清償期間,保險單正本應交由經辦行執管。
2、質押方式:外匯留學貸款可接受的質押物為中國銀行系統開具的本外幣存單,暫不接受其他質押。
(1)以質押擔保申請外匯留學貸款,經辦行應與出質人簽訂質押合同,并辦理相關手續;
(2)以存單作為質押物的,質押率參照現行中國銀行現行個人存單質押貸款業務相關規定執行,詳詢當地中行網點。
3、第三方保證方式對于貸款期限在三年以內,貸款金額低于人民幣三十萬元(含)的等值外幣,可接受自然人保證。
保證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有當地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并擁有當地房產,能提供固定和詳細的聯系地址;
(3)在我行及其他金融同業無不良信用記錄;
(4)保證人必須具有固定的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主要指在金融、能源、郵電、交通等部門工作五年以上的正式員工;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的國家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待遇與公務員基本一致的全額事業單位人員,行政級別副處級及以上;中央部屬及211工程高校副教授及以上;三甲醫院副主任醫師及以上;經辦行根據保證人提供的經濟收入證明核定擔保金額,詳詢當地中行網點;
(5)對攻讀博士學位的借款人,不適用自然人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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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中國銀行簡介:
中國銀行全稱是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BankofChinaLimited,簡稱BOC),成立于1912年2月5日,總行位于北京復興門內大街1,是五大國有商業銀行之一。業務范圍涵蓋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保險和航空租賃,旗下有中銀、中銀國際、中銀保險等控股金融機構,在全球范圍內為個人和公司客戶提供金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