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兩者的性質不一樣
農村信用合作社,從性質上來說,它跟原來的性質差不多,它是由農民入股,由社員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服務的合作性金融組織,其性質是股份合作制。而農村商業銀行則是按照商業銀行的規范來運營,屬于股份制有限公司。
2、股東結構不一樣
農村信用合作社的股東主要由社員構成;而農商行的股權結構就比較復雜,既可以是當地的農民,也可以是當地工商戶以及企業。
3、治理結構不一樣
農村信用社治理模式很簡單,就是在省聯社統一指揮下,由社員自主管理,自負盈虧;而農村商業銀行管理比較規范,采用的是現代企業管理,設立股東會,股東會是農村商業銀行最高權力機構。
4、規模不一樣
農村信用社的規模相對比較小,只有發展到一定的規模,符合核心資本充足率,資本充足率、不良貸款和呆賬準備充足率等各方面的指標,才能升級到農商銀行,通過掛牌農商行。農商銀行比農村信用社規模要大,是農村信用社的升級版,未來還可以上市,成為公眾公司,信用社不能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