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限價委托買入規則?據悉限價委托,是指股票交易中,股民對委托券商買賣的股票在價格上附加有限定條件。對于申買委托,其成交價格不得高過客戶的報價。如股民以10元的價格申購某股票,券商就不能以10.01元的價格成交,否則就視為無效,股民在確認時可不進行交割,而由券商承擔一切后果;而對于申賣委托,其成交價就不能低于股民的報價。這種限制主要是針對以前股票的手工交易,因為經紀人在配對撮合過程中可依據股市行情自行決定一個對客戶有利的價格,而客戶則通過限價來表明成交意愿,并可據此拒絕接受不符合委托條件的交易。現在的股票交易都是無紙化交易,在交易程序設計中就已設定了股票的成交價必是在申賣價到申買價的范圍,成交價既不會低于申賣價,也不可能高于申買價。券商只需依據客戶的意愿如實地將其委托數據報與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即可,其根本就沒有必要對客戶的委托價格予以更改,除非是在報單的過程中出現失誤。
在股票的撮合成交過程中,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對交易的申報價格都有一定的限制,如上交所接受的委托范圍是在上一筆成交價的±10%的范圍內,深交所接受的委托是限制在上一筆成交價的±5元的范圍內。如果股民的委托超出當日成交價的這個范圍,雖然其委托在券商處有效,但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將不接受這些委托,所有的這些委托必然不會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