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險”不是萬能的!
很多車主喜歡說“全險”,所謂的全險,其實就商業車險的險種買的比較齊全;問題就在這兒了,險種齊全和能理賠好是兩碼事兒啊!因為險種還涉及一個“保額”問題!
你買的險種在齊全,保額不高那么就和沒有買差不多!就和我們吃飯,有的人覺得吃飯吃飽就可以,但是吃飽與吃好、與吃精是兩碼事兒!
前段時間,不是有輛跨實線轉彎的面包車,把一輛勞斯萊斯撞了嘛!很明顯,面包車主最需要的是高額的三者險保額!
題主很有可能就是遇到了這種情況:
交通事故全責,商業三者險保額+交強險保額,無法彌補對方的全部損失,所以實際損失和保險已賠保額之間的差額部分,就需要肇事者自己承擔。
這里簡單說說常見的車險:
1、三者險以及交強險,都是賠別人!本車和本車人員不屬于三者險和交強險的賠付范圍!現在豪車遍地走,建議三者險保額100萬起。那些自認為20萬30萬足夠的,不要去省這些錢。
2、車損險、座位險,這兩個險種分別賠自身車子損傷和人傷。很多便宜的車不會買車損險,超過95%以上的車主買座位險只有1萬的保額。這就是人不如車貴的由來。
3、玻璃險、劃痕險、自燃險、涉水險,都是一些次要的專項險種,專門賠一些車損不賠的特定情況。
最后
題主說,別人起訴怎么辦。如果是因為保險賠付后的金額和實際損失有差距,那么起訴題主是合法的訴求,題主基本都是輸;如果保險足額賠付后,還起訴,那么就是為了多要錢,題主好好的抗辯,可以讓對方不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