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8 17:51:00 來源:網絡投稿
保險理賠中,最怕的就是病歷寫錯!
一方面病歷寫錯,時間稍微長點點,醫院就不認;
另外一方面,病歷寫錯,醫生要負責,時間長了醫生、醫院認可寫錯了,保險公司也會懷疑是不是有利益輸送更改的病歷……
保險理賠中,病歷是非常重要的證據:
1、證明疾病真實存在,證明疾病的發病原因!
2、證明了疾病是在保險投保前就存在,還是在投保保險后才發現并確診的。
要知道,保險保障的是未知風險,發生概率不定的風險。若我們的病歷中寫了發病時間早于買保險時間,那么就是帶病投保,說是碰瓷也很正常。
說個案例:
某業務員的朋友,給自己的孩子買了份重疾險,但是這個孩子的腦袋形狀有點兒不正常,所以業務員給朋友說,如果要去醫院,一定要提前打電話給我,我教你怎么給醫生溝通。
投保大概8個月后,孩子生病,于是兩夫妻帶孩子到醫院,老公就給做保險的朋友打電話說自己在醫院,孩子哪里不舒服等等,業務員就說:千萬不要說孩子的腦袋是生下來就有,就說是最近1個月才這樣。
結果提交理賠時候才發現,孩子媽媽在給醫生說了很多,恨不得從懷孕說起走,直接記錄了孩子腦袋形狀是生下來就有……
保險公司直接拒賠……
病歷真的很重要,不要亂說,發現有錯誤當場應該讓醫生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