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能補交嗎?養老保險可以補交以前的嗎?下面跟隨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可以補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
養老保險的補繳一般是針對歷史遺留問題,對于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社保是算累計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計繳納相應的年限,就不需要再進行補繳了。如因部分地方規定需要補交的,是可以找代理公司補繳來實現社保的連續繳納。
擴展資料:
北京社保補交材料:
1、申請補繳人員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
2、補繳期間相應工資收入明細復印件;
3、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4、《個人納稅信息查詢》結果(另附登錄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個人納稅信息查詢系統的申請補繳人員個人查詢密碼);
5、《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一式三份);
5、《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一式兩份;
6、補繳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間社會保險的需同時提供經由朝陽區行政事務受理中心審批的《朝陽區補繳養老保險審核表》及《補繳通知書》;
7、企業版子系統(五險合一)軟件生成個人補繳信息報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