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提出這樣的問題,估計是擔心你明年退休在計算養老金待遇的時候采用全口徑社平工資,從而直接導致自己的養老金待遇下降。
可以說,你這個擔心是對的!只不過,很多人可能還不知道全口徑社平工資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會被拿來計算退休養老金待遇呢?
實際上,全口徑社平工資最早是2019年才開始在我國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中率先使用的。
所謂“全口徑社平工資”實際是個簡稱,全稱為:全部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再具體講,就是城鎮非私營單位和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
2019年之前繳費工資用到的都是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什么后來改全口徑社平工資呢?
根據統計,從全國大部分省市1996年建立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開始,近25年的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漲幅一直保持在10%以上,導致以此為依據的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同幅上漲,給廣大個人繳費的低收入群體帶來非常大的繳費壓力。所以在2019年4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醫保局聯合發布了“關于貫徹落實《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人社部發〔2019〕35號)的通知”,從2019年開始調整就業人員計算口徑,把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同步記入社平工資,形成全口徑社平工資,這樣全國整體下來繳費工資下降到在崗職工的80%左右水平,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降低個人參保繳費水平的效果。也就是說,全口徑社平工資在繳費工資中的引用主要目的是降低繳費工資水平,減輕個人繳費壓力。
明年會改按全口徑社平工資計算新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嗎?
繳費工資調整為全口徑社平工資后,根據〔2019〕35號文的要求,之前養老金計發用到的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也要逐步改按全口徑社平工資執行。不過,人社部提出將制定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過渡措施。但不管怎樣,未來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計發基數是調整按照全口徑社平工資應該是大勢所趨了,只是具體什么時間落地的問題。
實際上,一些省市已經開始根據〔2019〕35號文精神,率先過渡了。比如北京、山東、河北、云南、廣西、海南、天津、江蘇、黑龍江等九個省市,這些省市專門確定了一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計發基數,比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低比全口徑社平工資要高。養老保險待遇計發基數在全口徑平均工資的118%左右,占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90%左右。比如:北京市全口徑平均工資8847元,養老金計發基數9910元,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14434元;山東省全口徑平均工資5761元,養老金計發基數是6573元,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7007元。
雖然,上述部分省市已經在開始提前采取過渡計發基數,但最終完全統一改按全口徑社平工資計發養老金還是要等國家的正式文件發布,而這個估計至少還需要1-2年的時間吧,即使文件下發執行,可能還有個過渡期呢,何況安徽與合肥目前還執行的是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計發養老金。
如果養老金計發基數改按全口徑社平工資,會給我們的養老金待遇帶來什么影響呢?
根據這兩年的統計數據,全口徑社平工資是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80%左右,這樣按照全口徑社平工資計算的基礎養老金同樣是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計算待遇的80%左右;假如合肥市2021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是8330元的話,即使按照最低檔繳費15年計算,每個月都會少200元左右;如果是最低檔繳費25年則會少330元左右。而如果你是退休“中人”的話,還會影響到過渡性養老金的減少,若你有10年的視同繳費年限,又至少會減少130元左右。
所以,總體來說,全口徑社平工資一旦作為養老金計發基數的話,必定會帶來養老金待遇的降低,降低多少取決于個人繳費水平高低和繳費年限的長短。
結論
綜上,合肥職工明年退休計算養老金肯定是按原來的社平工資,即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執行。不過,兩年后,可能改按全口徑社平工資計發養老金的政策文件會下發,并逐步過渡到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