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險是健康保險中的一個主要類別,所以,你的提問略有偏差,不過不要緊,明白你的意思。
投保重疾險,永遠沒有最好,只有更好。今天的更好也許明天就被更好的更好替代。
給你說幾個投保重疾險的要點,或許能給你做個參考。就從市面上普遍存在的保險責任說說吧。
首先是輕癥,現在市面上的重疾險大多數都有輕癥賠付,且是多次賠付。那么,輕癥多次賠付不分組的更好,因為分組則意味著相關性比較近的疾病只能理賠一次。
其次是中癥,很多保險公司現在推出中癥賠付,達不到重疾的理賠標準,但治療起來比輕癥費用又要高。所以中癥賠付起來比例也偏高,我的理解是,加強了輕癥的賠付比例,也挺好。同輕癥一樣,多次不分組賠付的更好。
再者,被保險人輕癥中癥豁免保費,這個不用多說,有就是更好。
然后是重疾,重疾的賠付我以為一次賠付的最好。不管是分組還是不分組,當然我還沒看見過重疾多次賠付不分組的。同樣道理,分組即意味著二次理賠的幾率變小。還有,中國目前的"重大疾病五年生存率"極低,所以,與其賭重大疾病二次賠付,不如用相同的保費投保一次賠付的更高保額。
還有就是身故全殘,不帶身故全殘賠付的更好。因為帶身故全殘的重疾條款,保費會增加,但是身故全殘和重大疾病它只理賠一項,二者不可兼得。與其投保帶身故全殘賠付的,不如另外購買壽險(死了賠)。這樣即有可能獲得第二次賠付。所以,消費型的純重疾險更好。
最后就是附加投保人豁免條款,當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不是同一個人的情況下,能附加投保人豁免條款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