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去醫院看病,要么病例記錄沒有保存,要么病例資料沒有共享!可是以后這樣的情況完全改變,因為電子病歷的出現!

什么是電子病歷呢?就是把病人的所有看病信息輸入互聯網,實行病歷資料共享。門診病歷需要保存十五年,住院病歷需要保存三十年。

那么,電子病歷對購買保險的人有什么影響呢?
在醫院的所有看病信息都有記錄了,如果在購買保險時不盡到如實告知的義務,那么,你購買的保單就是一張花錢買的廢紙。因為如果出險后,保險公司可以查詢到你的以往病歷,不僅得不到理賠,最后連保費也無法退回!

所以,在購買壽險,重疾保險,意外保險,還是醫療保險時,一定要如實告知。即使保險代理人告訴你此病無大礙,也要讓他清楚地注明在購買保險的單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