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樸點說,就是看看你的負債和你對應的責任吧。有負債三百萬,撫養+贍養算個一百五十萬,那買450萬的壽險也緊緊巴巴。所以在這時候還可以再拆分下你的壽險期限,比如貸款六十歲就到期,定期壽險中的三百萬買到60歲就夠了。其實再仔細拆分還能更細,但壽險拉個excel表計算現金價值也很扯,大致符合這個需求階段就可以了。
另外這有個實際情況,就是并非所有家庭都真的需要壽險。比如這個家庭的固定資產和生息資產相當穩健,投資得也很合理,三套房兩輛車,股份股票加各種理財產品家族信托都很充裕,買壽險作為身故保障的意義不大。
而且定期壽險也沒啥資產傳承的價值?;畹竭@個年紀,戰勝了和保險公司的賭約,這筆錢。。就歸保險公司啦!
所以,如果確實家里挺有錢的,定期壽險的責任轉移功能就那么回事。一般來說,保險代理人會吹噓定期壽險屬于站著是頂梁柱,躺下是印鈔機。但躺下只印了家庭二三十分之一的資產,意義也就那么回事了。
哪種家庭最需要買呢?高額負債,貸款還有好幾十年要還的家庭,上有老下有小花費還都很重的家庭,夫妻收入特別不平衡,一個特別高另外一個在背后默默支持的家庭,是比較需要買的。
總之就是責任沒有平均分配在每個人身上的家庭里,定期壽險是一個責任轉移的最好的產品。如果不能意識到這一點,那么很難理解定期壽險的保額確定原則。畢竟任何保險都不是買得越多越好,根據保額調整責任變動,撫平家庭的經濟波動,才是保險的最重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