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7年11月1日起,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在銷售投連險或60周歲以上的投保人投保時必須實行雙錄,我們先看一下,雙錄都錄什么內容,再來講其中的作用!
XX客戶您好!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規范保險產品銷售行為,根據有關部門的要求,下面我將詳細講解您要購買的保險產品。講解過程中聽明白了您回復是,沒聽明白你可以讓我再講解
1、業務員:今天是2017年X月X日,我是XXX,這是我的執業證,請您確認一下。(請務必鏡頭前展示執業證)
2、投保人XXX,被保險人XXX,投保人是被保險人的XX。
3、這是今天講解的產品條款和說明書(請務必鏡頭前展示),請你確認一下。
4.業務員:你選擇的交費方式是期交,每年交費XXX元,繳費期是XX年,保險期限是終身(到XX歲)。您應保持連續繳費,連續繳費對您很重要,如果中途停止繳費會影響您的權益,如果您未在保單生效日對應日繳費,則保單進入繳費寬限期,寬限期是從保單生效日對應日往后60天,寬限內繳費不影響保單的權益,超過寬限期仍未繳費,保單責任中止,進入失效期,失效期為保單生效日對應日往后2年,失效期內繳納保費及滯納金,保單恢復效力。您清楚了嗎?
步驟4:上傳雙錄材料等待審核。保險公司初步審核,后期監管部門再次審核。
步驟5:收到審核通知,審核通過則投保成功,審核不通過會重錄。
我們看到,錄制內容有明確規定,這一措施有效的避免了銷售誤導以及條款隱瞞的情況!尤其是針對銷售投連險和60周歲老人投保,發生很多扯皮的情況,業務員說我已經完全把條款解釋清楚了,客戶說,你沒有說過,我不知道!業務員說免責條款我已經講解過,客戶說,你沒有說過,我不知道!業務員說,這個項目不在保障內容里,客戶說你沒有說過。等等……
最嚴重的是,健康告知環節,客戶明明有某些疾病,告知業務員了,可業務員沒有替客戶勾選告知,或者客戶有意隱瞞病情。投保后發生理賠,那么在投保時是否已經告知就成了爭論焦點!雙錄,為的就是留下證據,避免糾紛!你說你說了,他說你沒說,好,把錄像調出來看一下,到底說沒說清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