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少算的工齡怎樣才能要回來?當然你說的這個工齡,應該是屬于視同繳費年限,但是由于視同繳費年限認定需要提交個人人事檔案,有時雖然有個人人事檔案,但是如果檔案記載不完整,或是有缺項,這個工齡也是很難被認定的。下面和大家分享發生在我身上的故事,也許對你如何找回少算的工齡會有幫助。
一般社保局在計算養老金時,都要首先核對你的繳費年限,繳費年限分為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兩個部分。實際繳費年限這個部分一般不會錯,因為都是電腦操作的。即使在90年代初沒有電腦操作的,但是手工的臺賬建設還是比較完整的,都會錄入個人社保繳費手冊,所以實際繳費年限要少算的幾率非常低。但是視同繳費年限很容易少算,特別是經歷比較復雜,檔案記載不完整的更容易少算。
我從高中畢業以后,當過一年民辦教師,后來參軍入伍三年,復原回家以后通過參加高考復習班考上了大學,大學畢業以后分到中學教書一年,后調動縣委機關工作,直到1999年辭職下海。在我的工作經歷中,下海以后自己繳納養老保險的年限,雖然是從四川轉到了重慶,但是這段經歷都是實際繳費年限,是完全沒有任何問題的。
當兵三年的工作年限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個人檔案里沒有當兵的其他資料,只有一張連隊的年度鑒定表,都是連長指導員的個人簽名或是私章,連隊沒有公章,所以當時社保部門不予認定,后來我到我們當地縣武裝部檔案室查找線索,發現縣武裝部有當年的退伍軍人名單,在我的名單后附有檔案被縣委組織部某某提走的備注,于是我將這個名單復印出來,蓋上武裝部檔案室的公章,后來這段工齡被人社部門認可。
我大學畢業分配到中學教書的一年,當時檔案里有大學的學籍檔案,每年的考試成績,鑒定資料等,但是沒有分配資料,所以社保部門不認定中學教書一年的工齡,于是我到當時的縣文教局開了一個證明,社保局仍然不認可,最后沒辦法我請以前在中學教書的同事幫助查找在中學的歷史資料,雖然他們在中學的檔案里沒有發現分配到中學的相關資料,但是有我從中學遷移戶籍的資料,而且我從縣檔案館找到了縣文教局開具的當年我從中學調到縣委組織部的干部調動介紹信存根,還有縣委組織部開具的到縣委辦公室報到的介紹信存根等,通過蓋上縣檔案館的鮮章,這些資料后來也被人社部門認可,這樣也就解決了在中學教書一年的工齡問題。
但是擔任民辦教師的工齡人社部門還是不認可,雖然這段工齡我在縣委辦工作時,當時我們縣里的人事局出文件認可了的,但我退休地所在人社部門認為我擔任民辦教師以后是去當兵,而不是直接從事教育工作,所以不認可。這樣在辦理退休時,我擔任民辦教師一年的工齡就沒有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當時我也想少一年就一年吧,并沒有太在意。直到2019年我開始寫社保知識問答,才認識到其實那一年擔任民辦教師的工齡還是非常重要的,于是我在2019年給社保部門寫了一個申訴,要求復核養老金額的申請。好在這里工作人員還比較認真負責,將我的檔案重新調出,經過他們反復核對,認為養老金計算沒有問題,但是我擔任民辦教師一年的工齡應該計算為工齡,辦理退休時認為不應該計算,現在他們又覺得應該計算了,依據是什么呢?依據就是我檔案里當年我們縣人事局認定的文件,他們認為這個認定文件是有歷史依據的,所以應該認定為工齡。
就這樣我通過申訴或是申請,就這樣找回了少算一年的工齡,一年工齡雖然不多,但是根據我的情況,一年工齡就多一年視同繳費年限,每月就要多100元左右的養老金,而且要從退休的時候開始補發,總計補發將近6000元,這也算是一種遲來的收獲吧。
總之,我想通我這個故事,你應該知道如何找回你少算的工齡了吧。首先就是向辦理退休地的社部門進行申請,當然不是每個社保局的工作人員都會像我遇見的那樣認真負責,但是這是必須要走的第一步;第二步就追蹤社保局辦理的進度,如果社保部門明確表示沒有過錯的,自己要有充分的證據;第三如果自己證據充分,證明是社保局少算了工齡的,而社保部門拒不辦理或是消極對待的,可直接走法律程序,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向法院起訴,必須要有充分的證據,否則既贏不了官司,還要承擔訴訟費用,又費馬達又費電,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但是不管結局如何,試一試總是好的,以免留下終身遺憾,我想這就是申訴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