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進" />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進"/>
商洛事業單位創業政策有哪些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陜政發〔2015〕2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以實現經濟發展與促進就業相適應、擴大就業并軌保持就業形勢基本穩定為目標,以營造良好的創業就業環境、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活力為出發點,以落實各項扶持政策為抓手,著力創新和完善就業創業服務模式,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目標任務
全面實施就業優先戰略,積極推進省級創業型城市創建工作,以創業促進就業。通過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加大投入和正確輿論引導等保障機制,實現高質量的充分就業,確保全市就業形勢的基本穩定。 十三五 期間,全市累計開展各類就業技能培訓10萬人以上,創業培訓1.8萬人以上;累計城鎮新增就業7.5萬人,2020年末,調查失業率保持在4%左右;全市所有縣區達到省級農民工回鄉創業示范縣創建標準;全市至少建成25個創業孵化基地和50個創業基地,其中至少建成10個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20個市級創業示范基地;全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示范鎮達到30個,建設示范基地120個;累計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200萬人次;成功創業2萬人以上,其中農民工返鄉創業8000人,帶動就業不少于5萬人。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
1.堅持穩定和擴大就業發展戰略。把穩定和擴大就業作為經濟運行合理區間的下限,將城鎮新增就業、調查失業率作為宏觀調控重要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建立宏觀經濟政策對就業影響評價機制,加強財稅、金融、產業、貿易等經濟政策與就業政策的配套銜接。建立公共投資和重大項目建設帶動就業評估機制,在安排公共投資與重大項目建設時,同等條件下對創造就業崗位多、崗位質量好的項目優先安排。鼓勵社會資金和金融資本參與創業投資,推動創業帶動就業工作。
2.大力發展主導產業,不斷擴大就業容量。充分發揮產業園區的聚集帶動作用,加快推進現代材料、現代中醫藥、綠色食品等主導產業轉型升級,大力培育新能源、電子商務、智能制造等新興產業,優先發展現代物流、文化旅游、休閑健康養老、家庭服務等成長型服務業。穩步發展現代農業,加快現代農業園區建設,大力培育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培養新型職業農民,鼓勵有文化、有技術、有市場經濟觀念的各類城鄉勞動者作為市場主體創業就業。
3.支持小微企業健康快速發展。全面實施《商洛市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若干意見》,落實鼓勵、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財稅、金融、知識產權保護等政策措施。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推薦客戶入駐網絡銷售平臺、組建小微企業合作社等形式,為小微企業提供信息咨詢、政策宣講及撮合交易等增值服務。鼓勵企業加快科技創新和結構調整,引導企業建立技術研發中心;對企業技術突破、新產品研發、品牌創建予以獎勵。被認定為商洛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的,享受中、省、市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民營經濟發展以及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優惠政策。指導企業改善用工管理,對小微企業吸納符合條件人員就業的,按規定給予創業擔保貸款、職業培訓、社會保險、稅收優惠等就業創業政策支持。
4.運用失業保險政策穩定就業。充分發揮失業保險保生活、防失業、促就業作用。落實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將失業保險基金支持企業穩崗政策實施范圍擴大到所有依法參保繳費、不裁員或裁員未超過5%的企業,給予不超過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50%的穩崗補貼,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進一步完善失業監測預警機制,失業保險基金收不抵支,由市縣級財政予以補貼。將享受穩崗補貼的企業優先納入失業動態監測范圍,企業應及時向市、縣區人社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上報崗位及職工增減變化情況,防止大規模裁員。推行農民工自愿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失業保險制度,按城鎮職工同比例繳費并享受同等失業保險待遇。允許具有各類資質的培訓機構參與對失業人員培訓。失業人員參加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由當地2個月失業保險金標準提高到3個月失業保險金標準。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從事個體經營、合伙經營的失業人員,一次性發放應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對失業人員自主創業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并正常經營的,一次性發放應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并從失業保險基金中給予每人2000元創業補貼。對主動吸納失業人員,并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每安置一名失業人員給予1000元的標準發放安置補貼。
(二)積極推動創業創新,實現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1.營造公平便捷的市場環境。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增加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為創業者提供更多機會。逐步清理妨礙創業發展的制度和規定,消除不利于創業創新的壟斷協議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及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推動創業創新向不同所有制經濟和各產業領域延伸發展,允許各類創業主體平等進入國家法律法規未禁入的所有行業和領域。積極落實商事制度改革有關措施,提高辦事效率,減少辦事環節,推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三證合一 ,實現 一照一碼 、 一照多址 。全面清理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大幅減少前置審批。全面推行企業投資項目網上并聯核準制度。
2.加快創新創業平臺建設。要按照市場化、專業化、集成化、網絡化要求,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需求向導的原則,推動建設不同層級的創客空間、創業咖啡、創新工場等新型眾創空間,把建立 市場主體建設+市場運營+政府支持+創業者 的市場化創業孵化模式,作為創業帶動就業的重要載體。加快提升商丹循環工業園區、縣域工業集中區和產業園區建設發展水平,鼓勵設立小微企業科技創業園和勞動密集型產業創業園。各級科技、工信、人社等部門要利用本部門項目資金扶持創業園區建設,綜合運用各項優惠政策,合力促進創業園區和基地建設,打造一批省級創業示范基地。依托各類市場主體創辦或領辦各種類型創業基地和創業孵化基地,將符合條件的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納入創業孵化基地管理范疇,并按規定享受孵化基地相關優惠政策。經認定的創業孵化基地可按規定享受創業孵化補貼。對被認定為國家和陜西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示范基地的,按小型微型企業獎勵政策分別給予單位30萬元、10萬元的獎勵補助。在市、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建立健全創業項目資源庫,組建創業指導專家志愿團,建立創業創新聯盟、眾創空間樣板及各類就業創業協會、沙龍。
3.拓寬創業投融資渠道。打破行業壟斷和行業壁壘,引導各類社會資本和民間資本投入,共同支持創業創新帶動就業工作。金融機構及相關單位要視企業資金需求為拓展市場的重要契機,以創新金融服務方式、改善企業融資環境、提升企業融資能力、促進企業發展為目的,建立融洽、和諧、互信、互惠、雙贏的銀企長期合作機制。建立企業創業發展基金,強化科技金融服務功能,搭建科技金融合作服務平臺,進一步促進金融、社會資本與科技產業對接。建立以企業投入為主體,以社會投資為補充的多元融資體系,為創新創業提供資金保障。采取參股等方式,設立市、縣區中小企業基金、創業投資基金。鼓勵市內外投資基金、風險資本在商洛投資,探索發展企業上市引導基金、產業并購基金等,支持中小企業開展結構調整和產業整合。鼓勵證券中介機構在商洛開展相關業務,促進資本市場規范發展。積極探索互聯網金融發展并予以規范,加快新型金融機構和融資服務機構發展。
4.完善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為10萬元。符合條件的自主創業人員,可按規定向創業所在地的創業貸款擔保機構申請貸款。金融機構對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在貸款基礎利率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的,由財政給予貼息。積極探索改進反擔保方式,推進創業者以各類經營權、財產權等抵押申辦創業擔保貸款。規范推進信用社區、信用鄉村創建活動,信用社區和信用鄉村推薦的符合條件人員,可取消反擔保。依托創業孵化基地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力度,開通貸款辦理綠色通道。大力支持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簡化認定貸款貼息程序,充分發揮其就業主渠道作用。落實擔保基金籌集補充機制,將創業貸款擔保基金按規定列入同級財政預算,落實貼息周轉金制度,全市每年整合擔保基金不少于1000萬元,整合貼息資金不少于500萬元,各級財政要按照規定積極籌措資金,確保貼息足額、及時、到位,著力解決制約創業擔保貸款可持續健康發展的瓶頸問題,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做到應貸盡貸。
5.全面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全面落實促進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殘疾人、返鄉農民工等群體就業創業稅收優惠政策,將企業吸納就業稅收優惠的人員范圍由失業一年以上人員調整為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做好統計分析,對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情況加強跟蹤問效。堅決取締違規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政府性基金項目,嚴格落實國家明令取消、停征和減免收費基金的政策,進一步規范按規定權限設立的收費、基金項目,認真實行涉企收費清單管理制度和創業負擔舉報反饋機制,加強涉企收費監管。
6.建立創業帶動就業激勵機制。落實《商洛市創建創業型城市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實施方案》,扎實開展省級創業型城市創建工作,組織開展各類創業創新大賽,表彰獎勵創業典型,激發廣大青年創業熱情。將創業孵化基地補貼調整為創業孵化補貼,市、縣區可按照10%的比例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創業孵化補貼資金,主要用于孵化基地運營、創業項目資源庫運行維護、創業指導專家聘請、創業典型表彰獎勵、創業系列活動開展等,對市、縣區認定的創業基地可依據創業規模和吸納就業人數參照創業孵化補貼項目適度給予一次性補貼。全市每兩年評選10個 創業就業之星 ,并給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在省級創業型城市創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縣區,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對在就業創業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各項創業先進的表彰獎勵資金從創業孵化補貼資金中列支。
(三)做好重點群體就業創業工作
1.鼓勵高校畢業生多渠道就業。大力支持高校畢業生到企業就業。小微企業、縣(不含)以下農業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畢業生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的總和,給予1年社會保險補貼。企業接收高校畢業生見習且留用率不低于50%的,按留用人數對企業給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補貼。將一次性求職補貼調整為求職創業補貼,對象范圍擴展到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年度高校畢業生。對畢業兩年內實現靈活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一次性補貼獎勵。到農村基層專門服務項目(大學生村官、特崗教師、振興計劃、西部計劃)和非公有制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其招錄前繳納社會保險費年限合并計算為工齡。在縣及其以下基層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申報相應職稱時,免除職稱外語考試要求。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畢業生可參照高校(大專)畢業生享受相關就業補貼政策。
2.切實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創業工作。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陜南移民搬遷和戶籍制度改革,有序推進有條件農村居民進城落戶和農民工市民化。完善職業培訓、就業服務、勞動維權、創業扶持 四位一體 的勞務輸出工作機制,實施技能培訓、輸出網絡、品牌培育、維權保障 四大工程 。按照 兩頭建基地、中間服務成體系 的要求,加強輸出輸入地勞務對接,推動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自主創業。每兩年開展一次勞動力資源調查,建立全市農村勞動力資源數據庫,實施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實名制管理。推進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就業示范鎮和吸納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就業示范基地建設,鼓勵鎮(辦)與企業建立勞務對接和穩定的勞動力供需關系。對被認定的就地就近轉移就業示范鎮,給予3萬元獎勵,所需資金從公共就業服務經費中列支。
允許農村勞動力以農村林權、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居民住房財產權抵押申辦創業擔保貸款。支持農民網上創業,大力發展農村電子商務,在全市重點鎮、農村新型社區建設和培育農村電子商務服務站(點),以返鄉大學畢業生、大學生村官、農村青年致富帶頭人等為重點,開展電子商務培訓,鼓勵他們參與農村電商創業。引導農村勞動力發展特色農業、農產品加工業和各種非農產業創業致富。
3.促進退役軍人就業。扶持自主擇業軍轉干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創業,落實各項優惠政策,組織實施教育培訓,加強就業指導和服務,搭建就業創業服務平臺。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有依法安置符合安置條件退役士兵的義務。國有、國有控股和國有資本占主導地位企業應預留符合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崗位。退役士兵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職位的,在軍隊服現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服現役年限計算為工作年限。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在參加公務員招錄、社區工作人員招聘考試時,按有關規定實行加分優惠政策。全面落實促進軍轉干部及隨軍家屬就業稅收政策。
4.加強就業援助,完善低保與就業的聯動機制。將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勞動能力并處于失業狀態的成員納入就業困難人員范圍,加強就業困難人員實名制動態管理,實行分類幫扶。有效運用職業創業培訓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創業擔保貸款等扶持政策,推動就業困難人員到企業就業、自主創業或靈活就業。對通過市場渠道確實難以實現就業的,可通過公益性崗位予以托底安置,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規范公益性崗位開發和管理,嚴格執行公益性崗位進、退制度和開發指標控制,嚴格按照規定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對就業困難人員較集中的地區,同級政府要強化幫扶責任,加大產業、項目、資金、人才等支持力度。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與就業聯動機制,對實現就業或自主創業收入尚不穩定已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的可按原政策繼續給予6個月的最低生活保障,農村的可按原政策繼續給予12個月的最低生活保障。加大對用人單位安置殘疾人的補貼和獎勵力度,促進用人單位多渠道、多形式安排殘疾人就業,鼓勵扶持殘疾人創業。
(四)創新機制和手段,提升公共就業創業服務能力
1.加強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強化公共就業服務。加快建立統一規范靈活且以信息化為主體的人力資源市場,不斷完善職業介紹、職業指導、人事代理、職業培訓、技能鑒定、勞務派遣等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和功能。大力開展人力資源市場誠信體系和監管體系建設,完善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加強對企業招聘行為、職業中介活動的監督檢查,規范人力資源市場秩序,消除影響公平就業的制度障礙和各種就業歧視行為。建設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網絡體系,繼續實施鎮(辦)、社區人社基層服務平臺規范化建設。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經費保障機制,將縣級以上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和縣級(不含)以下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平臺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將職業介紹補貼和扶持公共就業服務補助合并為就業創業服務補貼,切實加強公共就業創業服務能力建設,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
2.加快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建設。按照 統一建設、省級集中、業務協同、資源共享、融入全國 的原則,加快全市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建設,依據業務需求,積極推進 勞動99 、就失業登記管理和創業擔保貸款系統上線應用,促進就業創業信息監測及時、發布統一、共享開放,實現就業創業政策管理、經辦服務全程信息化。加強市級人社網絡中心建設,強化信息網絡安全管理,優化和完善系統操作流程及功能,確保市、縣區、鎮辦和社區四級業務網絡暢通。各縣區要加強信息化機構建設和專技人員配備,注重業務知識培訓,著力提高規范化操作能力。加快支持社會服務機構利用政府數據開展專業化就業服務,拓展公共就業服務領域。
3.完善失業登記辦法。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要求、處于無業狀態的城鎮常住人員,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將《就業失業登記證》調整為《就業創業證》,免費發放,勞動者憑《就業創業證》享受公共就業服務及就業扶持政策。積極探索社會保障卡在就業領域的應用,推行就業社保 一卡通 ,以方便群眾。
4.推進人才培養模式改革,促進高技能人才培養。加快推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搭建職業院校與企業合作平臺,鼓勵普通高校和職業院校建立相互銜接、溝通的學習制度,實現中職、高職、本科教育與職業培訓的互動發展,滿足學生多樣化的學習需要。發揮技能競賽帶動技能成才的引領作用,各級各部門要大力開展各種職業技能競賽和技術比武活動,對成績優異的選手授予 技術能手 榮譽稱號,對優秀選手給予表彰獎勵,并按規定晉升技能等級。鼓勵全社會開展高技能人才培養,重點支持企業開展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和崗前培訓,鼓勵大中型企業及各工業園區建立企業職工培訓中心。企業開展崗前培訓,除按規定享受每人600元崗前培訓補貼外,對于培訓后通過職業技能鑒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者企業按崗位需求新招用具有相應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每人增加培訓補貼150元;企業開展在崗職工技能提升培訓通過技能鑒定,取得國家職業資格四、五級證書的,按每人500元標準給予培訓補貼;取得三級證書的,按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培訓補貼;取得二級證書的,按每人2000元標準給予培訓補貼;取得一級證書的,按每人5000元標準給予培訓補貼。
5.強化創業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大力開展創業培訓,市內各高校、技工院校、職業中學等要將創業創新教育作為在校學生必修課和畢業生就業指導的重要內容,納入教學計劃和學分管理。推進創業創新教育改革,開發創業創新類課程,逐步形成課堂教學、自主學習、實習指導、文化引領融為一體的創業創新教育新模式,提高創業能力。通過開辦創業培訓師資班、師資提高班和創業培訓教學觀摩等活動,進一步加強創業培訓師資隊伍建設。鼓勵具有資質的各類職業教育、職業培訓機構針對享受政府補貼對象開展短期職業技能培訓。改進培訓方式,重點支持訂單培訓、定向培訓、定崗培訓和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將大學生村官、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和創業初期的創業者(取得工商營業執照一年內)納入職業培訓和創業培訓補貼對象范圍。緊密結合縣域經濟發展和農民工就業創業特點、需求,積極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 春潮行動 ,允許農民工在戶籍所在地或求職就業地按規定享受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全市每年開展創業培訓不少于3500人,各類職業技能培訓不少于2萬人。
(五)強化組織領導
1.健全工作協調機制。為加強對就業創業工作的領導,市政府建立市就業創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名單附后)。各縣區政府也要加強對就業創業工作的領導,把促進就業創業擺上重要議程,建立政府負責人牽頭的就業創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就業形勢分析研判,落實完善就業創業政策,定期溝通交流就業創業相關信息,開展調研督查,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確保各項就業目標完成和就業局勢穩定。
2.落實目標責任考核。將就業創業工作納入全市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市考核辦要將同級財政資金投入、創業基地和創業孵化基地建設、返鄉創業園區建設作為就業創業工作的重點指標,提高權重,并層層分解、督促落實。有關縣區及部門不履行促進就業職責,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對主要負責人和具體責任人實行問責。
3.加大資金投入和經費保障力度。實行財政配套與就業資金分配掛鉤政策。各縣區政府要根據就業創業發展規劃、工作目標和有關政策,結合上級就業創業資金補助情況,在財政預算中足額安排相關配套資金。市、縣級財政在年度預算中安排就業創業資金要有一定的比例,主要用于公共就業服務、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公益性崗位補貼等。對于同級財政就業資金 零 預算的,將調減就業資金分配總量。要進一步規范就業專項資金管理,強化資金預算執行和審計監督,開展資金使用績效評價,著力提高就業專項資金使用效益。各縣區要落實工作經費,尤其是加大對勞務產業、農民工返鄉創業、基層工作平臺建設工作資金投入,確保創業就業工作順利開展。
4.完善統計監測體系。健全就業統計指標,探索建立創業工作統計指標。開展就業統計數據與就業失業登記信息系統數據的對比分析,加強數據核查,確保數據真實有效。要進一步落實勞動力調查制度,加大就業統計調查人員、經費和軟硬件等保障力度,推進就業創業統計調查信息化建設,強化統計調查的質量控制。依托行業組織,建立健全行業人力資源需求預測和就業狀況定期發布制度。
5.加強正確輿論引導。堅持正確導向,加強政策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采取設立集中宣傳日、在電視報刊等媒體開辟專欄等多種方式,大力宣傳促進就業創業工作的經驗做法,宣傳勞動者自主就業、自主創業和用人單位促進就業的典型事跡,引導全社會共同關心和支持就業創業工作,引導高校畢業生等各類勞動者轉變觀念,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大力營造勞動光榮、技能寶貴、創造偉大的時代風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