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才是回答題主問題的核心,而不是養老金未來上漲幅度是多還是少!
從養老金的出處來看,無非是個人,企業繳納,而前十年,隨著全國各地養老金社保和“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持續提升——接近以每年7-11%的速度提升,一方面,的確給居民收入帶來持續增長,帶動了社會的收入水平增長,另一方面卻逐步加大甚至加速提升了企業和個人在養老金社保巧合的支出成本(隨著基數的快速和持續提升,事實上,在工薪階層的收入占比環比加速提升)。
而以18年初國家提出“社保養老金由稅務代征”造成的社會風波來看,充分顯示了養老金和社保對企業“負擔”的權重逐步加大到企業無法承受的底部——相對民營企業而言,利潤低,可持續增長預期差,社會成本持續提升,制造業利潤逐步降低。
那么,回過頭來看,我國的社保和養老金體系,存在國企民企的差異,存在央企與普通國企的差異,存在諸如深戶和非深戶(其他地區同理)的差異。而事實上,隨著老齡化的加劇,養老金社保占社會分配的比重必然是持續加大,事實上造成年輕一代養更多老人,以及年輕人的“養老金儲備”統籌給已退休的養老金支出需求,這點是我國社保和養老金機制的根本邏輯。但是,隨著老齡化的加劇,這個“統籌”的難度和“收支平衡”難度越來越特大。
總結起來,從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負擔角度看,從老齡化和年輕一代的基數對比角度來看“收支平衡”,都無法繼續支持養老金按照此前的每年遞增的增長趨勢,甚至連平衡都做不到。因此,靠“每年固定上調養老金社保”比例,或者靠行政上調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行政手段根本不能解決養老金和社會的資金缺口。還是最終要回歸問題的本質——企業和社會在養老金和社保的負擔比例問題。
而我國眾所周知的是,央企國企數量群體眾多,而“國資劃撥養老金社保”一直是國家一個逐步的戰略,事實上,國企究竟是“誰的國企”?是都應該將國企資本完全和盡快全額劃撥養老金和社保的賬戶,是否應該盡快將國企資產按照戶籍和全國總人口數完全細分到個人賬戶以充實養老金和社保的資金缺口?這才是問題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