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工作到1996年買斷,實際上這有將近20年的時間了。那么如果這1978年到1996年之間,這部分視同繳費年限,如果能夠完全認定的話,那么照樣可以正常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
因為我們國家最晚的地區是在1996年才開始正式繳納養老保險,也就是意味著在1996年之前都被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那么如果你老爸的視同繳費年限是能夠認定的話,那么就可以正常的辦理退休。
認定視同繳費年限的原則就是要提供有效的個人檔案,并且在個人檔案中有明確的記載,曾經在1978年開始工作,那么你老爸作為一個煤礦工人,如果是井下作業的話,反而可以以這個特殊工種提前辦理退休,所以說找到有效的個人檔案,對今后能不能辦理退休是至關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