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的,有幾種情況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戶口遷出設區市的。
(二)勞動關系遷出設區市的。
(三)非城鎮戶籍的農民工。
(四)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五)非公企業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六)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
(七)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
(八)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
(九)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
(十)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十一)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十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十三)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四)而果如有公積金貸款的客戶則需要跟公積金中心協商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