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8 17:51:00 來源:網絡投稿
很大的。
一、胃病
胃病有輕有重,直接說能買和不能買都是沒有意義的。
對于和疾病掛鉤的險種:醫療險、重疾險、壽險等,無論胃病大小,只要在醫院有就醫記錄,在投保這些保險時候,都最好如實告知。由保險公司決定!
我們健康無恙,自然是我們選擇保險公司;當我們有健康問題時候,那就是保險公司選擇我們。這也變現的說明:買保險要趁早……
意外險只要不附加“疾病住院”這些疾病責任,一般是沒有健康告知的,自然也就不用告知有胃病。
二、健康告知
若我們去電器商場買一個電器,銷售員說:這臺電器是樣品,有輕微外表刮傷;這時候你就是保險公司,你可以選擇要還是不要,要的話你可以提出“打折”的要求,不要的話可以要求他們拿新的。
放到保險就是:電器是有健康問題的我們,買電器的人就是保險公司!
賣方如實告知了,保險公司核保之后,可以決定收你這張保單,還是不收這單!是健康體承保,還是直接拒保?是加費承保,還是責任除外收單,它們會給一個標準,由我們來決定是否接受他們的條件。
若我們覺得他們條件不安逸,那就換個公司投保重新核保。
投保健康告知是列表詢問式,問什么答什么!
若沒問那么就不答;若問了,但是只回答一部分,隱瞞一部分,這種情況和問了不答是一個屬性。
題主說的,有胃病,投保時候不告知,那么主動權就交給保險公司了!若理賠時候保險公司能查到有胃病的記錄,自然是拒賠(注意,不管理賠的病是不是胃病,都會拒賠);若查不到胃病記錄,那么賠多少賠多少,該報銷多少報多少。
當然,若不告知被查到,拒賠的時候是否說保險公司無賴,怪業務員坑人這些,那就是投保人自己決定了。
題主能這么問,自然就是做好了各種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