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并不能降低風險發生的概率,只能夠在經濟上給予補償。所以,保險叫作“轉移風險”,而不是“規避風險”。所以,怕死,即便買了保險也不能改變死亡的事實,嘿嘿。
言歸正傳。意外險理論上是可以任意投保的,幾百萬幾千萬都可以買,而且意外身故和殘疾保額,是可以累計賠付的。
但是,在實際投保的時候,要注意不同保險公司的意外險產品,對保額限制通常有兩方面。
1.產品本身的保額限制。
比如,有的意外險單人最高保額只有100萬,在100萬以內,你可以自主選擇保額,但是不能超過100萬。這就是保險產品的保額限制。
針對這種產品,如果保額不夠用,那么可以通過在多家保險公司分別投保的方式,來解決。意外險中針對意外身故和意外殘疾的賠付,是可以疊加的。
2.對累計保額的限制。
有的意外險產品,在投保時還會詢問你之前的意外傷殘累計保額,如果達到一定限度,是無法投保的,即便投保也是無效的。比如下圖所示條款的這個意外險產品。
如果遇到這種產品,并且已經累計達到了其限定的保額,那么就換個其它意外險產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