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8 17:51:00 來源:網絡投稿
根據此條規定,我們可以解讀如下:
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機構所有存款本息合計限額內全額賠付,同一人指同一個身份證,夫妻兩人是兩個身份證,顯然獨立賠付,換言之,計算是否屬于同一人是以身份證為單位,而不是以家庭為單位。同一投保機構只同一家銀行(存款保險的投保人是銀行),此處注意的是,同一個銀行不是只各個分支機構,比如你在某行一支行存50萬,三支行存50萬,這時其實是同一銀行,如果你在工行50萬,建行50萬則就不屬于同一銀行。
限額50萬之內全額賠付。這個限額是本息合計,換言之,如果你存50萬,如果銀行出現危機,一定會損失利息。即存款于同一銀行時間,最好低于50萬。
結論:夫妻兩以各自的名義在同一銀行存款各50萬,銀行無條件本息限額賠付50萬。
在我國,銀行市場行為是高度市場化,但是資格和牌照是受嚴格管制的,具有存貸業務的金融機構都是國家批準的,正規的金融機構,完全沒有必要擔心銀行是否能夠賠付,在相關規定之內,大單存款。
其次,我國的銀行控股股東要么是國資委,要么是財政部,或者大型的企業(多以央企為主),背后都有一定的國家信用。
第三:建國以后,有且僅有一個銀行破產案例,且都得以妥善處置。
結論:銀行的信用完全不用擔憂。
綜上,銀行的性質和相關規定決定了,夫妻兩各存50萬,保險公司是會賠付的,只不過損失點利息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