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平時說的失業是個很寬泛的詞匯,只要是職工從單位離職了就屬于失業了。但是失業保險中的失業是有特定含義的,專指非本人意愿的中斷就業,也就是說辭職不屬于失業保險中的失業范圍。
所以一部分人不符合領取失業金的條件,所以領不到失業金。再一個,有一些符合條件的人不知道如何辦理失業或者疏于辦理,也沒領到失業金。
現在一起看看領取失業金的條件,必須同時滿足下面三個條件才可以,缺一不可:
1、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滿一年;
2、非本人意愿的中斷就業;
3、辦理了失業登記,有求職意向。
這里重點說一下“非本人意愿的中斷就業”,前面說了,只要不是自己主動辭職,都符合,比如被單位開除、單位倒閉、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等等。而且,即便是主動辭職,如果是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辭職的話,也是“非本人意愿的中斷就業”。

其實歸納起來就兩點,只要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滿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就可以去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金。
這個失業金是失業保險基金發放的,不是單位發放的,單位需要配合職工辦理失業登記手續。一般就是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各種表格給蓋上章就可以了。如果單位不配合,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如果單位未繳納社保,導致職工不能享受失業金待遇,該損失由用人單位承擔,職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再說一下失業補助金,這是個新事物,僅存在于2020年。
2020年因疫情原因,很多人失業,國家推出了失業補助金。 領取條件很簡單,只要交過失業保險就可以,不管什么原因離職的,不管交了多久,都可以領?。ê褪I金只能選一個)。不過各省對失業保險繳費區間有不同規定,有的是規定必須在2020年交過失業保險,有的規定2019年以后交過就可以,還有的規定只要交過就行。這個具體可以咨詢一下當地人社局。
失業補助金最多可以領6個月,其標準也是按照繳費年限區分的,但是低于失業金。靈活就業人員不能領,因為靈活就業人員只繳納養老和醫療保險。有其他疑問的可以咨詢當地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