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個人解除勞動合同,那么就相當于個人自己主動提出離職,這種情況是不享受任何經濟補償的待遇,同時也無法獲得失業金待遇的領取。只有,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那么才具備符合領取失業金的待遇和這個經濟補償待遇,所以說你的員工做單位,他會不會單方面解除你的勞動合同,這個是關鍵點。
但是我認為作為一班的單位來講,很少會出現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除非遇到這種公司大面積的裁員,或者是公司整體破產倒閉才會出現這樣的問題,因為畢竟公司所付出的這個成本是很大的,而且如果說你的這個崗位他是急需的崗位出現空缺之后,他還要新招聘員工,所以說他沒有必要去解除你的個人勞動合同。如果不是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那么我們就沒有辦法享受到補償金,當然你的工作單位沒有給你正常繳納社保,并不能夠通過解除勞動合同去解決這個問題。
我們最有效的解決辦法應該是申請一個勞動監察來解決,只要是能夠證明你是這家企業單位的員工,比方,說你提供勞動合同書或者是上卡的工資流水明細,那么這一類的證據都是可以證明,你是這個企業單位的員工,通過這樣的證據依法去申請勞動監察來進行處理就可以了,如果說你的社保待遇確實沒有按照自己勞動合同的存續時間來繳納,那么勞動監察部門都會要求你所在的單位,在限定的期限之內補交完成所需要的社保待遇,那么這樣的話你才可以享受到一個全額的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