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居民養老保險合算么?肯定是不合算的。但是如果已經超過法定的退休年齡,本人又不愿意繼續繳納職工養老保險,面臨退保和轉入職工養老保險的選擇時,在這種情況下,轉入居民養老保險可以累計計算領取基本養老金,這還是比較合算的。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個人觀點:
第一,職工養老保險、居民養老保險轉移銜接的政策依據。
根據人社部發(2014)17號文件,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印發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的通知》精神,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可以進行轉移銜接的。在進行轉移銜接時必須需要具備三個條件。一是既繳納過職工養老保險,又繳納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二是已經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但是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三是要確定好退休地,只能在退休地提出申請。
第二,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條件。
如果需要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移銜接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主要是指已經達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包括自己延長繳費以后,仍然沒有繳費至滿15年的,本人又不愿意繼續繳納職工養老保險的,導致本人無法按照職工養老保險的規定辦理退休,這時只有兩種選擇,要么退保,要么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規定來領取基本養老金。由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都是在戶籍所在地,如果以前在老家或是戶籍地繳納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或是新農保的,可以向退休地的社保部門申請辦理轉移銜接手續,如果以前沒有繳納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則無法申請辦理轉移銜接手續。職工養老保險轉移銜接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以后,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計算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年,可以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
第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移銜接到職工養老保險的條件。
如果要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也是需要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確定了退休地以后,如果以前在老家或是戶籍地繳納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而且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屬于重復繳費,也就是繳費年限不重復的部分,可以在退休地申請將以前繳納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移銜接到參保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資金可與職工養老保險的個人賬資金合并,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能計算為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對于重復參保部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資金,不能并入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只能作為退費處理。
第四,職工養老保險轉移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不合算。
由于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屬于兩種不同的養老保險制度,加上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以后,只能轉移個人賬戶的資金,并且是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規定來計算養老金待遇,養老金待遇的差別是非常大的,一般情況下不建議轉移。如果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時,由于參保時間比較晚,在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還是建議繼續繳費至滿15年,按照職工養老保險的規定辦理退休比較好,也只有這樣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參保人的利益。如果在參保職工養老保險之前,在老家或是戶籍地參加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建議可以將以前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在辦理職工養老保險退休前,轉移銜接到參保地或是退休地,由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只有個人賬戶,沒有統籌賬戶,這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資金可以全部轉移到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可以增加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從而增加個人賬戶養老金。
綜上所述,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居民養老保險,由于只轉移個人賬戶資金,轉入后只能按照居民養老保險的規定辦理養老金的領取手續。由于城鄉居民養老金的基礎養老金是由財政全額支付的,而且基礎養老金標準比較低,所以整體養老金水平要低于職工養老保險,不建議這樣操作,還是繼續繳納職工養老保險,直到至滿規定的繳費年限,按照職工養老保險的規定辦理退休才是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