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當然還會上漲!
過去的十幾年里,每年的養老金調整已經成為國家的一項常態化工作了。
1995年,國務院發布了《關于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對基本養老金調整機制規定如下:
基本養老金可按當地職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資增長率的一定比例進行調整,具體辦法在國家政策指導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2005年,國務院頒布了《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指出要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
根據職工工資和物價變動等情況,國務院適時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調整幅度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當地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年增長率的一定比例。各地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提出具體調整方案,報勞動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后實施。
也就是從2005年開始,我國的養老金開始了每年一調。正常情況下,國家在3月份左右會公布養老金的總體調整方案,各地會在7、8月份公布本地的具體調整方案,并在一兩個月內落實到位。
2020年,突如其來的新冠疫情對我國造成了巨大的影響,很多退休人員對于養老金的上調都不抱有希望了,但是國家依然頂住了經濟上的壓力,實現了養老金令人激動的16連漲。
而2021年即將到來,目前新冠疫情在我國已經得到了很好的控制,整個社會的經濟已經慢慢復蘇,各行各業的發展已經重回正軌,因此大家期盼的養老金17連漲的到來是沒有問題的!
為什么國家每年都要對養老金進行調整呢?
養老金的調整,對于保障社會穩定,維護社會公平,有著非常積極的意義!
在過去的十幾年里,我國的物價水平一直都在上漲,現在100元的實際消費能力可能只能頂得上十多年前的二三十元,當然在職職工的平均工資水平也是逐年上漲。
那么,養老金的上漲也是必然的。對于退休人員來說,養老金可以說是大部分人的唯一收入,物價上漲而養老金不漲,那么退休人員的生活甚至生存都會受到影響。提高退休金才能保障退休老人的晚年生活,保證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
不過,隨著人口的老年化,我國的養老基金已經存在著一定的壓力。
2017年,小編發表了一篇《黑龍江虧空超200億!13個地區養老金支付能力不足1年》的文章,提到了黑龍江省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的累計結余已為“-232億元”,廣西、江西、海南、內蒙古、湖北、陜西、天津、河北、遼寧、吉林、青海、建設兵團和黑龍江等13個地區可支付月數已不足1年。
2020年財政部發布年度預算顯示,養老保險基金中央中僅有7個地區是凈貢獻的,22地區屬于凈受益,這進一步證實了當前養老保險基金存在的壓力。
所以要保證養老金的連年調整,國家肯定是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
在近期發布的“十四五”規劃建議中,國家已經明確要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所以在職人員可能會有些郁悶,因為退延遲退休真的快來了。
而退休人員則不用擔心,2021年養老金肯定還是會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