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辭職是沒有補償金可拿的!根據勞動法規定,只有企業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被迫離職,才能獲得補償。也就是要等公司辭退你才可以拿到經濟補償。
個人原因離職肯定是沒有經濟補償的
首先不管是”個人原因,家中有事”還是“另有發展”,提交的辭職都是沒法獲得經濟補償的。就算員工提起訴訟,那么只要用工方提供相應的員工簽字辭職報告,離職協議!勞動部門也不會支持經濟補償!
如果員工在合同期內沒有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提交辭職!未經公司同意自動離職,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還要負擔賠償責任!雙方必須遵守勞動合同約定,任何一方違約都要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公司違反勞動法,可以選擇被迫辭職!
公司嚴重違反勞動法,比如故意拖欠工資,在惡劣的環境下,身體損傷比較大,長時間勞作。公司有這些嚴重違法行為,經濟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員工就可以向公司提出自動解除勞動合同!并且要求公司支付補償金!公司拒絕支付的可以提供相關證據,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要求經濟賠償。
針對公司這些違法行為,為了保證員工的合法權益。勞動法中有規定,員工享有特別解除權。
員工選擇被迫辭職不需要提前30天,可以立即生效!因為公司違約在先,合同就不成立了!
但是先由個人原因辭職,事后再想以被迫離職來要求賠償,是不成立的!勞動仲裁機構,會審查員工初次辭職理由。只要用工方,能提供相關的離職報告,證明個人原因離職的!那么仲裁機構也會認為賠償無效!
經濟補償的標準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的標準是按工作年限來計算!工作滿一年算一個月工資,不到一年六個月以上,也是按一年來算!
月工資是根據前一年12個月的平均工資,其中包括年終獎,提成,加班費都是要算在內的。
如果公司惡意違反勞動法,那么就可以在原來的基礎之上要求雙倍賠償。但是員工要提供充分的違法證明!
勞資雙方都必須遵守勞動合約定。任何一方的違法都要付出經濟代價!尤其是員工自身利益如果受到迫害,一定要學會搜集證據。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就能維護自身合法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