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如果說你剛剛辦理退休,那么其實它是不符合養老金增長的條件的,因為每一年養老金的增長其實它是有明確規定的,它主要是針對于在上一年的年底之前,辦理完退休手續的個人,才可以獲得正常養老金的增長,也就是說想要獲得2021年養老金增長的人群,必須是在2020年12月31號之前辦理完退休手續的個人,那么才符合養老金的正常增長。
對于養老金在增長的過程中,養老金待遇水平比較低的個人有沒有照顧條件呢?其實我們每一年在養老金增長的過程中,它是分為三原則來進行調整,就是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相結合的原則來進行調整,其中定額調整對于任何一個參保群體來講都是一視同仁的。所以說只要定額調整相對來說比較高,那么對于這些低收入的群體來講是有一定的優勢的,因為畢竟你獲得1000元的養老金和獲得3000元養老金,個人都可以獲得相同的增長,所以說定額調整越高的地區,那么低收入群體獲得養老金的增長相對也就會更高一些。
而且近幾年我也注意到,很多地區在調整養老金的過程中,適當的確實是調高了定額調整的待遇,降低了掛鉤調整的待遇,那么這樣的做法,就有利于促進低收入群體較快的增長,高收入群體相對來說會更緩慢的增長,所以說有助于拉近高低收入養老金待遇的這樣的一個差距,所以說對于低收入群體從一定程度上來看,確實是可以給予相應的照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