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雖然是否定的,但確實視同繳費年限與過渡性養老金有非常密切的關系。
過渡性養老金,實際上是針對過去沒有實施個人賬戶養老保險制度以前的繳費年限,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在計算養老金待遇時,由于缺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待遇的一種補償。
視同繳費年限本身指的是,實施個人繳費制度以前的連續工齡可以視同繳費。視同繳費年限由于沒有個人賬戶養老金和企業年金、職業年金,所以肯定會計算過渡性養老金,但是反過來并不成立。
關于過渡性養老金的明確規定是1997年,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有關文件指出:“本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后退休且個人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按照新老辦法平穩銜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確定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從養老保險基金中解決。”
山東省過渡性養老金計算公式,是等于退休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3%×平均指數。青島市由于建立個人賬戶的時間是1994年10月,因此過渡性養老金計算時間都是從1994年9月及以前的年限。
北京市過渡性養老金計算公式分為兩部分,1992年10月以前的繳費年限,等于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繳費年限×1%×本人視同繳費工資指數。
1992年10月至1998年6月的繳費年限,等于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繳費年限×1%×本人實際繳費指數。
第二段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時間使用的本人實際繳費指數也是計算本人基礎養老金的指數。盡管基礎養老基金計算時間,也包括視同繳費年限,但是有關繳費指數還是以實際繳費指數為準。多數省市都是這樣。
1%~1.4%屬于過渡系數,由各省市根據當地的情況自行選擇,一般來說越發達的地區過渡性系數越低。
江蘇省過渡性養老金計算的模式與其他地方不同。它是等于(1995年全省和參保人員所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平均數×參保人員繳費工資指數×1995年底前繳費年限×12×1%+1996年以后的計算利息)÷120。這是一種虛擬賬戶的模式,相當于推算出1995年底當時個人賬戶的錢數,然后按照有關的規定計發利息。江蘇省的過渡性養老金記賬利率相對較高,一般在6%~8%以上。因此,相對貶值速度還是比較低的。
所以,實際情況是以建立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養老保險制度的時間為準,之前的年限會計發過渡性養老金,當然之前的年限一般會包括視同繳費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