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養老賬戶里的余額。繼承人攜帶死亡證明、參保人的社???,到社保窗口辦理個人養老賬戶余額申領即可。
2.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除了個人賬戶余額以外,根據社會保險法第17條規定:靈活就業人員參保期間死亡,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該項費用,由養老保險基金統一支付。
(1)喪葬補助金標準:參保人員死亡時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2)撫恤金的標準:以參人員死亡時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根據本人的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確定發放月數:繳費年限在5年以下的,發放月數為3個月;繳費年限在5~10年的,發放月數為6個月;繳費年限在10~15年的,發放月數為9個月;繳費年限為16年,發放月數為10個月;此后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發放月數增加1個月,以此類推,繳費年限為30年,發放月數為24個月。繳費年超過30年的,仍然為24個月(發放上限)。
假設:王先生在山東省參保,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為20年,2021年王先生不幸去世。已知山東省2020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644元,王先生的繼承人可以領取的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分別是多少?
1.喪葬補助金:3644*2=7288元。
2.撫恤金:3644*14=510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