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集所有材料,產后3個月內報單位人事部-》單位填寫《生育保險費用手工報銷審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險手工報銷醫療費用申報結算匯總單》,所有票據按發票附處方明細樣子粘貼在審批表后。
2、每月1-20日到社保報銷-》社保將報銷款打入單位賬戶-》到帳后單位將報銷費用發放到個人。
3、生育津貼、晚育津貼[交人事] (社保每月5-25日受理。
4、《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北京市生育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外埠人員須提供《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生育服務聯系單》原件及A4規格復印件一份。
6、《嬰兒出生證明》原件及A4規格復印件一份。
7、《醫學診斷證明》原件及A4規格復印件一份。
8、男女雙方二代身份證A4規格復印件一份。
9、《北京市申領生育津貼人員信息登記表》。
10、《北京市參保職工生育津貼支付報表(生表二)》(單位填寫)參保單位申報生育津貼后,當月5-25日必須申報《生表二》,否則將刪除其申報的生育津貼信息,生育津貼不予支付。刪除后,參保單位要重新按生育津貼支付流程辦理。
注:以上報表及復印件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報表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