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島公積金租房如何提取?2022青島公積金提取條件及流程
租房提取條件
提取條件: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夫妻雙方可分別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提取時間間隔:職工租賃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每人每年只能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支付租金,兩次提取時間間隔不少于十二個月。職工和配偶承租多套住房的,只能就一套租賃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在同一承租期內,多人承租同一套住房的提取金額不得高于上述標準。
提取額度:職工未提供房屋租賃備案憑證的,每人每年提取金額不超過8400元。職工提供房屋租賃備案憑證的,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房租支出,且職工及配偶每月最高可提取額度不超過2500元。
根據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相關法規:
注:本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1月30日。自本法規施行之日起,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法規(青住金規[2017]4號)同時廢止,以前規則與本法不一致的,以本法為準。
提取頻次及額度
第二十九條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符合條件的職工可提取最后一次付款發票載明日期或契稅完稅憑證載明日期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但所有提取人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第三十條 職工償還購買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期間,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但夫妻雙方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年度實際償還的貸款本息總額。若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在還款期間有年度未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則在本年提取時可累加提取以前年度可提取但未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
職工提前全部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提前還款憑證所載明日期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但夫妻雙方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提前還款金額。
職工未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期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第三十一條 職工租賃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每人每年只能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支付租金,兩次提取時間間隔不少于十二個月,且還應符合以下法規:
(一)職工未提供已登記備案租賃合同的,每人每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本市規則的年度提取限額。
(二)職工提供已登記備案租賃合同的,應在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有效期內申請,職工及配偶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已支付的房屋租賃金額且不得超過本市確定的租房提取限額。在同一承租期內,多人承租同一套住房的提取金額不得高于上述標準。提取額度按照租賃年度核定。核定金額的最早日期從2018年5月1日開始,租賃期超過一年以上的,每次只核定一個租賃年度的租金。
(三)租住本市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提取人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實際交納的房租。
(四)職工和配偶承租多套住房的,只能就一套租賃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額度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參考本市租賃市場發展情況適時調整,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后執行。
第三十二條 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的,職工可提取賬戶全部余額,并可申請注銷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三十三條 職工本人或直系親屬患重病、大病的,職工可提取醫療費用結算單載明日期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提取總金額不得超過患者實際支付醫療費用結算單列明的自負部分。
第三十四條 職工在一個年度內,發生第八條第一、二、三項、第九條第一款第四、七項情形的,最多允許申請提取兩次住房公積金。發生第八條第三項情形的提取次數及時間還要符合第三十一條法規。符合注銷賬戶條件的,仍可辦理注銷賬戶提取手續。
第三十五條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積極運用“互聯網+”新技術,拓寬業務辦理渠道,推進網上提取等自助辦理事項。相關辦理規則可適時予以優化調整,并對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