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休職工出生時間,應以什么為認定依據?
認定退休職工的出生時間,主要看身份證和人事檔案記載。如果兩者不一致,主要以本人的人事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準。
二、如果本人人事檔案記載的年齡與身份證不符,該怎么辦?
很多時候,由于各種原因,本人的人事檔案中最先記載也有可能與實際不符,這種情況也比較多。所以,在實操中:經常會采取調檔的方式,查找與本人出生時間相關的時間線索,來佐證自己的出生時間。
案例1:王大爺,1962年5月出生,人事檔案中最早記載的出生時間為1962年7月出生,材料為《入團登記表》,形成時間為1977年10月。他該怎么辦?
首先:判斷本人的人事檔案中,關于出生時間,最早記載的材料是否為1962年7月。一般來說,個人早期的檔案記錄,多為《入團登記表》、《學生登記表》等。
其次:如果確實為1962年7月出生,那么,可以查找自己父母兄弟姐妹等親屬的人事檔案。主要查找《職工履歷表》或其他相關材料(比如:《獨生子女登記表》等),關于家庭成員信息的記載,上面會有關于出生時間,年齡等相關內容。
比如:在其父親的檔案中,查到一份《工人履歷表》,上面記載王大爺的出生時間為1962年5月,且材料形成時間為1970年6月。那么,這份材料,就可以間接作為認定王大爺出生時間的證據。可以復印一份,加蓋檔案管理部門的公章,放入王大爺的檔案。辦理退休手續時,由檔案管理部門安排人員,攜帶王大爺父親的檔案原件以及復印件,一并辦理王大爺退休年齡審批認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