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領取失業保險金?
1、在離職之前需要用人單位,在15個工作日之前把員工離職的信息提交給社保機構,如果當月離職的人超過了8位,需要用人單位和社保局提前去預約。
2、員工和用人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關系以后,就攜帶著相關的資料去社保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金領取的手續。大家要注意,必須在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之后的60天之內去辦理,否則超過了這個時間,社保機構就不會再受理大家的失業金領取申請。
二、失業保險金可以領多久?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時間和大家的失業保險繳納時間有很大的關系,最短可以領三個月,最長可以領24個月。
如果在失業之前,失業人員跟用人單位按照相關的規則繳納失業保險時間在一年以上就可以領取三個月,并且在5年以下的每多一年就可以多三個月的失業保險金。如果失業人員繳納失業保險的時間在5~10年之間,就最多可以領取18個月的失業保險金,如果繳費時間在10年以上,最多就可以領取于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