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
借款申請人向受委托銀行提交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材料。
受委托銀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經辦人員當面受理借款人的申請并填寫《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客戶談話筆錄》,同時對借款人的購房行為和所提供的貸款材料進行認真查詢、核實,確保購房行為真實、證件齊全有效、材料真實符合相關法律,并在所有貸款材料復印件上加蓋“與原件核對一致”印章并簽名,然后將貸款信息錄入住房公積金信息管理系統,并將紙質資料掃描形成影像資料。
經辦人員及部門負責人分別在紙質資料和審批系統中簽署、簽名蓋章并注明受理時間后,將審批通過的公積金貸款電子信息和影像資料上傳至公積金中心。
公積金中心初審人員對受委托銀行上傳的公積金貸款電子信息和影像資料進行審查、核對。符合條件的,在住房公積金信息管理系統上簽署初審通過的,不符合條件的退回受委托銀行,同時說明退貸理由。
公積金中心初審通過的,由復審人員審批確認。受委托銀行在貸款系統中收到公積金中心貸款審批通過的信息后,及時辦理房產(預)抵押登記手續,待房產(預)抵押登記完畢后,打印《委托放款告知書》、借款借據,并及時在貸款系統中請領資金。貸款經辦銀行告知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或擔保人簽訂《濟南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合同》、借款借據并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溫馨提示:公積金貸款審批期間斷交公積金影響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