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城鄉居民醫保各類人員參保繳費具體繳多少?
1. 普通居民
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350元。
其中:在集中征繳期內繳費的人員,待遇享受期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集中征繳期結束后繳費的人員,除有確切法規不設置待遇等待期的情況外,自參保繳費之日起設置90日待遇享受等待期。
特別提醒,無特殊原因,普通居民請記得在集中征繳期內及時繳費參保。否則,超過集中征繳期繳費參保的話,是不能隨時參保即時享受醫保報銷待遇的,而是會有90天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2. 資助參保對象
全額資助參保對象個人不繳費;定額資助參保對象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30元。
待遇享受期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 大中專學生(含全日制研究生)
大中專學生原則上應在學籍地參加居民醫保。
若大中專學生為資助參保對象或醫療救助對象等特殊人員,可以選擇在身份認定地區參保。
因入學形成的重復參保,由學籍地醫保部門及時告知原參保地醫保部門終止參保關系。
就業后形成的重復參保,由就業地醫保部門及時告知原學籍地醫保部門暫停參保關系。
具備條件的統籌地區在確保與學生原參保地醫療保險待遇無縫銜接的前提下,可將大中專學生參加居民醫保的參保繳費期從學年調整為自然年度,作出調整的統籌地區學生在入學當年學籍地如發生醫療費用,采用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報銷費用,報銷比例不受轉外就醫調減比例法規限制。
4. 新生兒
新生兒參保登記應使用本人真實姓名和有效身份證明。對已使用父母姓名參保繳費的新生兒,應要求其監護人盡快更新信息。
新生兒出生后90天內由監護人按相關法規辦理參保登記,按法規繳納出生當年居民醫保費后,自出生之日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均可納入醫保報銷;
新生兒出生90天內由監護人按相關法規辦理參保登記時,如已到新生兒出生次年居民醫保征繳期的,監護人也可選擇只繳納出生次年居民醫保費,按法規繳費后,出生次年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可納入醫保報銷,但出生當年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
新生兒在出生90天后由監護人按相關法規辦理參保登記時,按普通居民參保繳費及待遇享受執行。
5. 退役人員
退出現役3個月以內的,本人及其未就業的配偶、子女參加居民醫保的,可不受集中征繳期限制,其中:在集中征繳期內繳費的人員,待遇享受期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集中征繳期結束后繳費的人員,自參保繳費次日起享受待遇。
6. 短期季節性務工人員及靈活就業人員
已經參加居民醫保的短期季節性務工人員或靈活就業人員,在居民醫保待遇享受期參加職工醫保,醫保部門應保證參保人享受新參加的醫保待遇,暫停原居民醫保待遇;參保人短期務工結束后,醫保部門及時恢復原居民醫保待遇,確保待遇有效銜接。
7. 其他特殊人員
不享受資助參保的醫療救助對象、宗教教職人員、職工醫保中斷繳費3個月以內、戶口新遷入我省、出國人員回國、服刑人員期滿釋放、流動人員子女、大學生畢業返鄉等情形不受集中征繳期限制,在集中征繳期結束后繳費的,自參保繳費次日起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