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如何申請轉到外省市?
即職工勞動關系遷出上海,且已與外省市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即可在當地向外省市公積金中心申請上海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移到外省市。職工申請所需材料,根據外省市公積金中心的相關法規提供。上海公積金中心通過平臺收到外省市公積金中心傳遞的函件后進行審核確認,將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資金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轉至外省市公積金中心。
注意事項:
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臺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從本市轉移到外省市,需符合以下轉移條件:
1.職工在本市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信息與外省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傳遞的信息一致;
2.職工已與本市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且在本市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處于封存或停繳狀態;
3.職工在本市無繼續生效中的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繳存使用證明;
4.職工在本市無約定提取業務和未辦結的提取業務;
5.職工及配偶作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在本市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債務;
6.職工在本市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未被法院依法凍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