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社會養老保險,沒到退休年齡就去世了,以前所交納的錢可以繼承。根據社會保險法要求,個人賬戶養老金具有強制儲蓄性質,屬于個人所有,個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也是職工參保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一部分。
如上文所說,養老金的領取條件是養老保險交滿15年,并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如果參保人不同時滿足這些條件,比如繳費年限夠了但沒到退休年齡,或者是到了退休年齡但繳費年限不夠,都是無法享受養老金待遇的,如果是沒到退休年齡,那么參保人就要等到自己年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如果是繳費年限不夠,需要繼續繳納,直至繳費年限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要求年限。
或者可以直接轉移成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因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以在退休之前一次性補交完成15年,然后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退休待遇,享受居民養老保險的一個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