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商業貸款可以轉為公積金貸款嗎?
滿足相關條件可以轉!
申請商轉公貸款時,借款人應符合《關于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業務操作規程通告》(瓊公積金法〔2018〕90號,以下簡稱《操作規程》)相關法規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并具備以下情形:
(一)借款人必須為原個人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以下簡稱原商業貸款)中的不動產權證書載明的權利人;
(二)銀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結清原商業貸款;
(三)原商業貸款所購房產已辦妥不動產權證書;
(四)首付款與已償還的原商業貸款金額之和大于等于房屋總價的40%。
商轉公貸款不予辦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借款人不予申請貸款:
(一)《操作規程》法規不予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情形(見本欄目“不予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情形”);
(二)購買二手房、經濟適用住房、棚戶區改造房、拆遷安置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原商業貸款;
(三)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
三、商轉公貸款申請資料、額度、期限、擔保方式和貸款利率,見本欄目“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資料”、“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方式”和“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