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失業保險金可以領取多少個月?跟繳費年限有關系嗎?報銷如何計算?
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五個項目。失業保險是指我國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進而確保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的制。
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扣除已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計算。
1、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個月;
2、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個月,單次核定領取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3、如果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時距離法定退休年齡兩年或不足兩年的,可以申請繼續延長領取失業保險金直至到達法定退休年齡。
本市自2022年7月1日起,對失業保險金支付標準進行調整,具體為:
第1-12個月支付標準為2055元/月;
第13-24個月支付標準為1644元/月;
延長領取支付標準為142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