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積金貸款流程
1.開發企業(單位)維護樓棟信息(5個工作日)
開發企業(單位)辦理樓盤備案(5個工作日);開發企業(單位)變更信息(3個工作日)。
2.借款人遞交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資料;
3.受委托銀行受理(含預簽訂借款合同)、復核,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審批(6個工作日);
4.借款人及貸款相關利害關系人與受委托銀行辦理后續的借款合同簽訂、擔保登記等手續;
5.購房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擔保;
6.受委托銀行與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發放貸款(5個工作日);
7.受委托銀行向借款人送達借款合同及借據(5個工作日);
8.貸后變更(4個工作日)。
海口公積金貸款條件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符合相關法規有效的身份證件;
二、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申請時連續足額繳交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繳交狀態為正常;
三、尚未達到我國法定退休年齡;
四、信用良好;
五、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六、家庭無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
七、已支付或投入不低于相關法規比例的首付款或自籌資金;
八、同意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和受委托銀行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且能夠及時擔保;
九、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相關法規的其他條件。
說明:共同借款人應符合除第二、三項外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一、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斷繳3個月且未補繳,或斷繳4個月(含)以上的;
二、單筆貸款近36個月內存在連續3期(含)以上或累計12期(含)以上的逾期記錄;
三、單筆信用卡(含準貸記卡)近36個月內存在連續6期(含)以上或累計24期(含)以上的逾期記錄;
四、存在“擔保人代還”或“以資抵債”等特殊交易記錄;
五、存在“呆賬”、“凍結”或“止付”等情形;
六、被列入失信執行人名單;
七、被列入住房公積金失信行為黑名單;
八、所購住房為辦公用房、商業用房、生產用房、產權式酒店和其他非住宅房產;
九、家庭現有兩套住房登記記錄,或已使用過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
十、存在其他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安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