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選擇共濟資金使用方式,只有確認共濟資金使用方式(至少選一個)后,共濟成員才可使用;
【2】共濟成員個人賬戶有歷年結余資金,須先用本人的歷年結余資金支付,用完后可使用家庭共濟資金支付;
【3】組建人不符合資格,例如組建人賬戶封存,成員無法正常使用;
【4】家庭共濟人員本次就診項目不屬于醫保個賬支付范圍;
【5】授權人歷年賬戶余額為0,是無法共濟給近親屬使用的;
【6】未成功綁定或者授權人和使用人的參保統籌區有變動,需要重新綁定。
家庭共濟賬戶綁定之后,家里人看病買藥優先使用自己賬戶的錢,然后再用綁定之人賬戶的錢,而且要求當年賬戶余額本人可以使用,歷年賬戶余額可共濟給近親屬(父母、配偶、子女)使用。
自己跟家里人都繳納了基礎醫保,但是家里人比如老人買藥看病的次數多,所以他醫保賬戶的錢不夠用,而自己因為看病次數少賬戶里面有很多錢,這種情況可以綁定家庭共濟,這樣家里人就可以用你賬戶里面的錢買藥或者看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