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生育津貼領取條件及要求一覽
申領條件
必須符合我國生育相關法規;
產假期必須享受醫保待遇;
生育醫院必須為定點醫院。
寧波市企業在職職工正常繳納醫療保險(含生育險)在生育當月和產假期間待遇正常,符合生育法規,即可領取生育津貼。如果產假期間離職,醫保待遇中斷,則按中斷時間扣除相應的生育津貼。
注:
2022年7月1日起生育的靈活就業人員,生育時在本市職工醫保待遇正常,且申領生育津貼時已在本市連續繳納職工醫保(含生育保險)費滿6個月的,可以按法規申領生育津貼。
拓展:寧波生育津貼需要什么材料?
申請材料
(一)未就業家屬申領
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必須加蓋單位公章);
出院記錄原件或復印件(由醫院蓋章、醫生簽字);
原始發票;
發票費用總清單。
(二)寧波市外生育(分兩類情況)
1、已刷醫保卡結算,可報生育津貼:
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必須加蓋單位公章);
出院記錄原件或復印件(由醫院蓋章、醫生簽字);
2、自費結算,可報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用:
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必須加蓋單位公章);
出院記錄原件或復印件(由醫院蓋章、醫生簽字);
原始發票;
發票費用總清單。
(三)寧波市內生育
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必須加蓋單位公章);
出院記錄原件或復印件(由醫院蓋章、醫生簽字);
此外,在產假期內變換就職單位的,需填寫一份新、老單位結算生育待遇協議書。
注意:申報符合相關法規內的計劃生育手術如流產、放環、取環、輸卵管結扎術等,所需資料和申領生育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