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2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核定基數的通告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按照《工傷保險》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相關法規,根據我國相關官網《2021年居民收入和消費支出情況》公布的2021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12元,核定2022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948240元。
本通告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請各地遵照執行。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相關法規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我國社會保險部門相關法規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的死亡,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相關法規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相關法規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