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積金有哪些條件?
1.提取有效期限為購買材料及施工費用發票日期1年以內;
2.申請人無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未為他人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及住房公積金賬戶未被人民法院凍結。
溫馨提示:
1.職工本人申請辦理。
2. 為保證您的提取資金盡快到賬,請提供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齊商銀行、青島銀行、郵儲銀行、中信銀行的I類銀行卡。提取資金撥入申請人本人儲蓄賬戶。
3. 可以登陸淄博住房公積金網上服務中心或到就近住房公積金服務中心辦理。
淄博建造自住住房公積金提取材料匯總:
1.申請人身份證信息授權碼、實體身份證、身份證電子信息均可(身份證信息授權碼和身份證電子信息可通過“愛山東APP”、“愛山東·愛淄博APP”等出示);
2.申請人結婚證(山東省內共享查詢的不再提供);
2011年8月1日后山東省內辦理的婚姻登記,能夠通過省相關部門共享查詢的,不再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其他情況需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離婚職工需提供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申請人在《淄博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上簽字授權。
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規劃許可材料和建房款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