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是多少?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它是覆蓋城鎮戶籍非從業人員的養老保險制,并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系、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共同構成我國社會養老保險體系。
城鄉養老保險的繳費規范
(一)用人單位和職工交納鄉鎮職工根本養老、鄉鎮職工根本醫療、賦閑、工傷和生育保險費基數的最低和最高規范分別為2210元和11331元。
(二)鄉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敏工作人員交納根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為5410元。按照5410元繳費確有困難的,可在5410元與2310元之間挑選確定繳費基數。靈敏工作人員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2310元。
(三)靈敏工作自謀職業人員社會保險補助中養老保險補助基數為2310元,賦閑保險補助基數為2210元,醫療保險補助基數為2310元。
(四)托管中心中大齡靈敏工作人員社會保險補助的保險繳費基數為2210元。
(五)正在收取賦閑保險金人員參與鄉鎮職工根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2210元。
(六)商貿、餐飲、住宿等服務業從業人員“定員定額”參與工傷保險繳費規范為每人每月10元。
(七)無工作單位殘疾武士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3777元。殘疾武士醫療補助(5%)繳費基數為3777元。
(八)鄉鎮企業職工與個人繳費人員補繳2018年6月30日前養老保險計算保值系數時,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薪酬為3777元。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收取條件
參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收取我國規則的根本養老保證待遇的,能夠按月收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新農保或城居保制施行時已年滿60周歲,在原建議發之日前未收取我國規則的根本養老保證待遇的,不用繳費,自原施行之月起,能夠按月收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距規則收取年紀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答應補繳,累計繳費不超越15年;距規則收取年紀超越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收取人員死亡的,從次月起停止支付其養老金。有條件的地方相關部門能夠結合本地實踐探索樹立喪葬補助金制。社會保險經辦組織應每年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收取人員進行核對;村(居)民成員會要幫忙社會保險經辦組織開展工作,在村(社區)范圍內對參保人待遇收取資格進行公布,并與職工根本養老保險待遇等收取記錄進行比對,保證不重、不漏、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