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就業公積金繳存人員如何辦理個人退款業務? 個人退款業務
(一)申請條件:靈活就業繳存人員因匯補繳金額有誤或其他特殊情況,需將已繳入中心賬戶但未繳進個人賬戶的款項返還個人銀行賬戶的,可申請辦理個人退款業務。
(二)辦理流程
窗口辦理:靈活就業繳存人員通過中心網站、中心微信公眾號等預約辦理→繳存人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并審核(手續材料齊全情況下,當場受理)。
(三)辦理材料
1.個人轉賬憑證(原件1份);
2.《個人退款申請表》(原件,一式一份);
3.個人身份證(原件1份)。
辦理機構:以上繳存類業務辦理機構為鐵路分中心、各辦事處、管理部(網上業務除外)。
備注:
靈活就業繳存業務辦理機構:鐵路分中心、各辦事處、管理部具體辦理地點詳見中心網站。
網點對外辦理業務時間:
中心經辦網點: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節假日除外);歸集業務承辦銀行和貸款業務承辦機構網點:具體以各網點對外公布營業時間為準。
收費標準:不收費。
注:本次更新時間為2022年12月,之后有內容修改更新的,以更新后為準。服務指南未涉及的業務和特殊情況,請按照前臺人員的業務指引辦理。
根據《廣州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試點管理法》,發生購房、租房等住房消費行為等情況可以提取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