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費的征集方式是什么?比例保險費制與均等保險費制什么區別?隨社保網小編來看看。
1.比例保險費制
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準,法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采用比例制,原來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出事期間所喪失的收入,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為衡量給付的標準,另一方面又作為保費計算的根據。
以工作為基準的比例保險費制最大的缺陷是社會保險的負擔直接與工資相聯系,不管是雇主雇員雙方負擔社會保險費還是其中一方負擔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負擔都表現為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其結果會導致資本排擠勞動,從而引起失業增加。
2.均等保險費制
即不論被保險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計收同額的保險費。這一制的優點是計算簡便,易于普遍實施;而且采用此種方法征收保險費的我國,在其給付時,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義。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繳納相同的保費,在負擔能力方面明顯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