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惠州公積金提取新調整?具體怎么辦理的?隨社保網小編來看看。
2023年惠州公積金提取業務操作有新調整,近期,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的修訂版的《惠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操作規范》已于5月4日起正式開始實施。
和此前的提取業務操作規范相比,此次修訂版主要就是對提取和銷戶做了更為詳細的分類。
提取分為階段提取和銷戶提取兩大類,共13種情形。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無房租房自住的、本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納入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均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余額。離休、退休、出境定居、死亡、與原來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封存半年沒有重新繳納的、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可以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全部余額,同時注銷其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于2022年8月起實施“預提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有效期兩年。
職工應按法定的提取情形和公積金中心的要求備齊材料,通過公積金中心網上辦事大廳、公眾號、粵省事或線下服務網點簡稱線下渠道提出申請。
修訂版還法定: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被限制提取的;以贈與、繼承、離婚析產等方式取得住房所有權的;對于同一人在12個月內多次(3次或以上)變更婚姻關系購房的;同一套住房在12個月內買賣2次或以上的等8種情形不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對職工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公積金中心將依據不同情節,可按納入不良行為登記、限制提取貸款、報送失信信息、向所在單位通告、移交司法部門等一種或多種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