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口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的調整2023 具體內容如下:隨社保網小編來看看。
市住房公積金調整的9項使用規則:
1、階段性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限額
申請人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限額由原60萬元調整為70萬元;申請人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限額由原40萬元調整為50萬元。
實行階段性法規調整,執行一年。
新規實施后,對支持廣大繳存職工住房消費、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拉動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將起到積極作用。
2、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二手房貸款首付比例
繳存職工購買二手房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由原40%降低為30%。
實行階段性法規調整,執行一年。
新規的出來將進一步減輕貸款職工首付壓力,促進二手房銷售,拉動我市經濟增長。
3、階段性放開全款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次數限制
在原法規基礎上,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區域內全款購買新建商品住房,自取得備案登記的購房合同或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之日起一次或分次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累計提取金額不得大于實際支付的購房款總額。
實行階段性法規調整,執行一年。
新規的出來將促進新建商品房銷售,擴大家庭成員提取范圍,增加職工全款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次數,減輕職工全款購房后的壓力。
4、取消提取住房公積金留存一年存儲余額的限制
職工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無房職工租房自住;患重大疾病的法定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取消留足一年的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的法定(即原個人公積金月繳存額*12個月)。此次法規調整后,只要符合申請提取條件,職工個人賬戶存儲余額在不超過可提取限額的基礎上根據本人的提取意愿只要留存1元以上即可。人民法院扣劃職工住房公積金業務可參照辦理。
新規的出來會進一步增加職工提取金額,減輕職工購房、還貸壓力,每年約可釋放住房類消費額5000-7000萬,最大限度的滿足繳存職工的需求。
二、支持國生育法規方面(兩項)
5、放寬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限額
為支持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需求,根據國衛生健康委等17家單位聯合發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落地積極生育支持方法的,對已生育二孩或三個孩,且孩子未滿18周歲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家庭(含本地和異地繳存職工家庭,二孩或三個孩由一對夫妻生育),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積金貸款限額上浮百分之二十。具體來說就是購買新建自住住房,符合條件的家庭中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公積金貸款由原40萬元限額可貸至48萬元。符合條件的家庭中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公積金貸款由原60萬元限額可貸至72萬元。購買二手自住住房的,公積金貸款由原30萬元限額可貸至36萬元,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其它計算方式不變。
新規實施后將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安居保、服務民生作用,提升多子女家庭居住需求與品質,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
6、支持多子女家庭的租房提取
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三個月,生育二孩或三個孩,且孩子未滿18周歲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家庭(二孩或三個孩由一對夫妻生育),在我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自住的,繳存職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并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如夫妻雙方均為繳存職工則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當年實際房租支出總額。
新規實施后允許多子女家庭職工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可緩解多子女家庭養育未成年子女的經濟負擔,有助于更好完善和落地積極生育支持方法。
優化營商環境方面(三項)
7、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限額
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三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職工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法規調整后的租房提取限額,將由原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1000元。即職工本人及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當年房租,提取金額合計不得超過當年實際發生的租金總額且最高不得超過每月1000元。
新規的出來會極大地緩解租房職工的支付房租的壓力。
8、調整住房公積金償還住房貸款的按年提取限制
為方便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住房貸款,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住房貸款、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及異地組合貸款的,取消原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上述住房貸款僅可按年提取的限制,調整為借款人可自首次還款之日起按照個人提取意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即未還滿一年也可申請提取已還款金額,也可償還貸款多年后提取前期未申請過提取的已還貸款金額,而不是限定于原法規每年僅可憑一年還款流水提取一次的法定。職工本人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總額度不得超過前次提取之日起至申請提取時已還貸款本息總額,包含提前部分還款金額。
新規實施后,將進一步減輕職工按月現金還商貸且一年后才能提取的資金壓力,既能有效解決職工購房時的按月還款資金不足的情況,也能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銷售。
9、非本市戶口繳存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賬戶封存期間,在異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并穩定繳存半年以上的,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如繳存職工戶口遷出本市或外市戶口的繳存職工,取消原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不予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法定,調整為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滿半年后即可提取。
新規實施后,更大的滿足了繳存職工的期望,能夠提前支取個人賬戶的余額,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上述法規自2023年5月10日起執行。